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可以解除的情况
导读: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包括:
1.不可抗力;
2.卖方明示违约;
3.房屋先卖后抵押的;
4.一房二卖的;
5.出卖人隐瞒无证售房、房屋抵押、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
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
7.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8.面积误差比超过3%;
9.过分迟延交付房屋或产权过户。
法律快车提醒您,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赔偿的方式和金额可能因不同情况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赔偿方式:
1.违约金: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那么违约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
2.损失赔偿:如果一方因为对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了经济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这通常包括购房款、利息等方面的损失。
解除合同的通知首先应将双方之间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一些约定条款描述清楚,然后说明解除合同的原因,是基于对方的违约行为,还是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款。并说明解除合同之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即可以明确对方是返还相应的房款还是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等,这个问题是双方解除合同所要解决的问题,双方都应多加注意。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房屋买卖是我们平常里接触最多的事情,在一个城市,我们需要落脚的地方,当然有些人会对当地的房子进行出售或者购买,那么屋买卖合同怎么写,有哪些内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