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与专用发票有何不同之处
导读:
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有以下区别:
1.使用范围不同
专用发票一般用于一般纳税人之间从事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而普通发票
则可以用于所有纳税人的所有经营活动,当然也包括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
2.作用不同
普通发票只是一种商事凭证,而专用发票不仅是一种商事凭证,还是一种扣税凭证。
3.票面反映内容不同
专用发票不但要包括普通发票所记载的内容,而且还要记录购销双方的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银行账户和税额等。
4.联次不同
专用发票不仅要有普通发票的联次,而且还要有扣税联。
发票有期限,自然能过期。具体如下:
1.增值税发票有效期限是半年,有效期内必须去税务局核销,领取新的发票,否则就失效。
2.普通发票一般是两年有效期,各地税务局有各自规定,无统一标准。有的地区在发票上则印有有效期。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不开票有可能是偷税漏税,但不能说不开发票一定会偷税漏税。法律快车提醒您,不开票如果构成逃税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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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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