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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加班费给得较少时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3 00:36:06 人浏览

导读:

当加班费给得较少时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在司法实践当中,劳动者享有法定解除权,即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之前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并不以加班费给得较少为前提条件。

  一、当加班费给得较少时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无论加班费的数额是不是较低,劳动者均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加班工资应如何支付

  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是: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即正常工作日加点),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即星期六、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即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单位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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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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