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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劳动争议案时效期几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8 02:52:12 人浏览

导读:

法院劳动争议案时效期是三年,具体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是纠纷的情况比较特殊的,则诉讼时效还可以进行延长。

  一、院劳动争议案时效期几年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但是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法院审理劳动纠纷案件的基本程序有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法院审理劳动纠纷案件的基本程序如下:

  1.起诉和受理。当事人提交诉状后,人民法院将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审理前的准备。审理前,人民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组成合议庭,开展调查或委托调查,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等事宜;

  3.开庭审理;

  4.依法做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了,应及时判决。

  三、哪种案件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案件包括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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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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