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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更改上班时间是否能不接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3 09:32:40 人浏览

导读:

公司更改上班时间,员工可以不接受。若是公司将上班时间延长每日工作时间至八小时以上,但没有经过员工同意,员工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

  一、公司更改上班时间是否能不接受

  公司更改上班时间,劳动者可以不接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生效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每天上班时间超过8小时可以告公司吗

  可以,上班时间可与劳动者协商,适当延长每日工作时间至八小时以上,但不可无限制延长,若违反规定,可先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三、上班时间突发疾病算工伤吗

  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一般是不算工伤的,但是在工作中因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为工伤死亡。法律快车提醒,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由此可见,工伤只要是指工作过程中,遭受的伤害和职业病。而工作中突发疾病是劳动者因身休健康程度不良,产生的疾病,并非因劳动过程中所受到的伤害造成的身体损害或因职业而诱发的疾病,属于自身因素。如果没有在工作中因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状况;那么不符合《工伤保条例》第14条、第15条有关工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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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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