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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如何规定病假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3 06:53:37 人浏览

导读:

新劳动法没有规定病假,但是《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对于劳动者的病假规定是,如果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并且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的,可以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新劳动如何规定病假的

  劳动法没有规定病假,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职工有三个月的医疗期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有六个月的医疗期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等。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二、开除病假员工怎么赔偿

  法律快车提醒您,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进行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员工的病假是否可以用来抵消其年假

  一般而言不可以。

  但是请病假的期间如果超过规定的期限,年休假应扣除。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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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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