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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领取工伤保险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30 10:45:19 人浏览

导读:

领取工伤保险金的途径包括申报工伤、凭工伤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的单据去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赔偿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一、如何正确领取工伤保险金

  领取工伤保险的办法:先申报工伤;然后依法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再准备好工伤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的单据、凭证去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赔偿;最后由其审核之后支付给申请人或者申请单位相关的赔偿。如果单位领取的,再转交给职工。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保险核定后还能撤销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伤保险是不能撤销的。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职工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已经缴纳的费用是不能退回或者撤销的。如果职工与单位解约后暂无新工作的,则工伤保险费会停止缴纳,但是也不会撤销。

  三、如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工伤保险费的缴纳: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

  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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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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