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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如何申请确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21 10:02:39 人浏览

导读:

工伤复发的,工伤职工可以依法向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确定劳动能力以及伤残程度的变化情况。经过工伤保险机构的确认属于工伤复发后,工伤职工将享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

  一、工伤复发如何申请确认

  职工的工伤复发,可以依去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确定劳动能力、伤残程度的变化情况;如果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依法获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等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条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复发可以报工伤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伤复发可以报工伤,工伤员工工伤复发后,在得到工伤保险机构的确认后,享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员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员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工伤员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颈骨骨折,经治疗后骨折愈合,但若干月后原工伤部位出现缺血、坏死等。

  三、工伤复发证明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认定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

  3.《鉴定结论书》;

  4.《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

  5.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

  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 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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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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