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房屋租赁 > 租赁登记 >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03 02:41:55 人浏览

导读: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需要的材料是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是工商执照,而租房的人需要提交的资料是身份证和租房合同

  一、房屋租赁备案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1.出租人应提交的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2.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

  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上述应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还应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还应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的,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设立证明。

  凡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备案。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二、房屋租赁备案证是一年一办吗

  房屋租赁备案证不是一年一办,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备案证有效期为两年。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也看你签约时间是多少,备案一般都是按签约时间算的,一次签约时间较长,只要不变动是不需要每年都备案的,如果当地另有规定的,按当地规定办理。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大家需要注意的是: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三、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有效期几年

  法律快车提醒您,一次租赁备案有效期两年,并且租借时间要在20年以下,要是时间长于这个限制的话,那多出的年数期间是无效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