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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 2020-01-21 15:43:1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双方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这是房屋租赁备案的前提条件,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双方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一般为房屋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进行备案登记需携带的材料有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和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具体材料各地规定不同。

对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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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利民律师
何利民律师

广东-中山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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