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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有何义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05 12:04:41 人浏览

导读: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的义务包括了对抵押物进行保管、维修及保养费用、妥善管理抵押物、不得处分抵押物等行为。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不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

  一、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有何义务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的义务有:

  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抵押人应及时告知抵押人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2.抵押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费用。

  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并妥善管理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保险。

  4.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应有任何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5.抵押人应配合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二、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

  2.抵押的财产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抵押的财产;

  3.抵押合同不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签订抵押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能力。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抵押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法律快车提醒您,抵押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但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由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按其约定;如果涉及到不动产抵押的,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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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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