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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3-28 16:35:26 人浏览

导读: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有房屋租赁双方的身份信息以及房屋的面积、位置、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以及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等。

  一、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

  二、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比例,不能超过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以及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或者提高。

  三、怎样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在租期较长的房屋租赁中,当事人都有可能发生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为使当事人的利益平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综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合同解除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宅用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故意毁坏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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