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揽协议是劳动关系吗
导读:
签订劳务承揽协议并不直接构成劳动关系,这种协议通常体现的是一般的雇佣关系,参与方不享受劳动合同下的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在这种关系中,劳动者接受雇主的管理,从事分配的工作,而非成为用人单位的正式成员,因此,他们从用人单位领取的是劳务报酬,而不是劳动报酬。
劳动关系有若干关键特征:
1.双方法律上的平等性和客观上的隶属性;
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
4.以劳动为目的;
5.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相结合的双重属性。
理解这些特征有助于区分劳务承揽协议与劳动合同。
即便签署了劳动协议,也不等同于建立了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都需要双方就各项条款进行充分协商后才能签署,区分两者对于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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