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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1 07:35:15 人浏览

导读: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那么强制医疗费用由谁承担?其实,强制医疗费用应由国家承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那么强制医疗费用由谁承担?其实,强制医疗费用应由国家承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强制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强制医疗费用应由国家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二、强制医疗流程的适用条件

  今天我跟大家分享一下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84条规定,行为人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无论家属是否同意履行监护职责,都应入院接受强制医疗。

  (一)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立法将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局限于具有暴力倾向以及具有主动攻击意识的精神病人,这在客观上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并造成一定危害结果,即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

  (二)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通过依法鉴定确定的精神病人,对精神病人的社会危险性,可以从主观状态和客观表现两个方面作出衡量和判断。

  (三)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是指曾经实施了危害社会或公民人身安全的行为,并且有再次实施危害行为的可能性。

  三、强制医疗的解除程序

  (一)强制医疗机构的定期评估

  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

  对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批准。

  (二)解除强制医疗的申请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应当向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提出。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的解除强制医疗申请被法院驳回,6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的,法院应当受理。

  (三)对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申请的审查

  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法院应当审查是否附有对被强制医疗的人的诊断评估报告。

  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未附诊断评估报告的,法院应当要求其提供。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向法院申请解除强制医疗,强制医疗机构未提供诊断评估报告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

  必要时,法院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鉴定。

  (四)对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申请审查后的处理

  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在1个月内,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被强制医疗的人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作出解除强制医疗的决定,并可责令被强制医疗的人的家属严加看管和医疗;

  被强制医疗的人仍具有人身危险性,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作出继续强制医疗的决定。

  法院应当在作出决定后5日内,将决定书送达强制医疗机构、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人、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和检察院。

  决定解除强制医疗的,应当通知强制医疗机构在收到决定收的当日解除强制医疗。

  综上,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强制医疗费用由谁承担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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