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送心理医院有没有法律底线?
那天早上,二哥带我去公墓祭奠一年多前去世的爸爸。二哥车开得很慢,本来半个多小时的路,他足足开了一个小时,一路上他不断打电话。快到墓地时,一辆“大霸王”停在路上,车上有七八个男人。当时,我猜那是来祭奠父亲的老乡。
接着,二哥下了车,“大霸王”上几个男人走下来,突然扑到我车上,把我牢牢按住,并自称是公安,给我戴上手铐。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于是跟着他们上了“大霸王”,并对哥哥喊道:“别忘了给我律师打电话。”然后,他们把我按住,一个男人拿一个针管要给我打针,我拼命反抗,因为被铐得很紧,手都被弄伤了。后来他们给我强打了一针,接着给我蒙上眼罩、并用胶带把我的嘴巴粘住,然后开车走了……
这不是电影,而是深圳女子邹清(化名)亲口向记者讲述的,是她在数天前遭遇到的一幕。因为家人认为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于是精心策划了那一幕并将其强制送到了广州白云心理医院。
这件事中,有一个备受关注的细节:邹清预料到亲人会走这一步,于是事先找律师好友黄雪涛立了一份法律委托书。但是,当黄雪涛带着这份法律委托书去白云心理医院时,却屡屡吃院方闭门羹。院方称,因为邹清家人的嘱托,他们不能放任何外人去探访邹清。
这就引出了一个关键的问题:邹清的法律委托书,究竟有没有法律效力呢?记者 武志红
辩护律师:委托书有效
黄雪涛认为,这份委托书肯定有法律效果,“因为我的当事人是成年人,在没有被认定其是精神疾病医疗事故了。了解了白云心理医院收治邹清的步骤后,贾福军说,他认为在这一事件上医院做得可以说是“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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