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订金的法律意义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定金和订金 一般都是存在合同里面的几率更高,那么定金与订金的法律意义?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哪个不能退?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当我们准备购房的时候就会涉及到合同和金钱的交易,很多人都会发出这样的疑问:购房时的定金和订金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吗?首先这是涉及到法律责任的问题,定金它是您在和开放商签订购房合同之后支付给开发商的钱或者一些抵押的东西,简单说,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您可以根据合同索要自己应有的赔偿,而订金它是没有法律效应的,跟购房合同没有太大的关系。如果到时开发商没有及时交房,到时他们只要退回这个订金其他索赔的内容都是内有保障的。
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
一般原则是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但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给付定金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目前我国在我国的法律上,订金这个概念是不明确的,但在我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
简单来说就是,你订金给对方再多,即使你违约了,对方也要退还给你,所以如果是签订的协议上写的是订金,那么你就不用担心,钱肯定能要回来。
《民法典》【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简单来说,就是你与对方签订的定金协议,如果你不履行合同约定,那么对方就可以直接没收你的定金,而如果对方没有履行协议,那么他要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你,所以签订定金合同时要慎重。
案情介绍:在案例中,孟先生的亲戚(即业主)不同意将房屋租给郑先生是造成纠纷的直接原因。孟先生作为房屋出租方的代理人,在出租该物业时,应按代理权限履行代理职责,其代理行为不应超出委托人权限。在本案中,对于租赁合同签订后无法履行的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中介公司隐瞒了孟先生的真实身份而促成租赁,即承租方不知道出租方代理关系的存在,则承租方可以选择中介公司、孟先生或者其委托人来主张权利;如果事实确如中介公司所称,曾明确告知郑先生有关孟某的真实身份,孟先生也确实持有其亲戚签署的委托协议,孟先生按照委托协议签订租赁合同,责任应由其亲戚(即业主)承担,但若其超越了委托权限,因此产生的责任则应由孟先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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