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保障 > 假期待遇 > 教师产假从预产期开始算吗

教师产假从预产期开始算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2 14:25:32 人浏览

导读:

教师作为事业单位的一份子,也是一种劳动者,那么在女教师进行生产的时候,一般也会有产假,但很多人并不知道产假的计算以及它的相关待遇,那么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解答教师产假从预产期开始算吗的相关问题。

  教师作为事业单位的一份子,也是一种劳动者,那么在女教师进行生产的时候,一般也会有产假,但很多人并不知道产假的计算以及它的相关待遇,那么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解答教师产假从预产期开始算吗的相关问题。

  一、教师产假从预产期开始算吗

  是从请假的那天算起,等你什么时间开始请假什么时间开始算,比如请了15天还没生也算是产假休完了。

  二、产假的待遇

  (一)工资待遇:女职工产假或者男方看护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假期工资。

  (二)产前检查:《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第三款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

  (三)产后哺乳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 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 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三、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一)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二)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关于教师产假从预产期开始算吗的相关答案,对于教师的产假和其生育保险的待遇,法律都是有明确规定的,不过厂家的开始时间另有规定,一般看具体实践。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