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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产假维权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0 16:46:08 人浏览

导读:

所谓的产假,也就是针对处于生育期的女性的一种福利待遇,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的产假多少,往往跟全国各地的政府规定有关系,不同的地区,往往都是不一样的,那么,女工产假维权期限是多久?法律快车小编下面将为你一一介绍!

  所谓的产假,也就是针对处于生育期的女性的一种福利待遇,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的产假多少,往往跟全国各地的政府规定有关系,不同的地区,往往都是不一样的,那么,女工产假维权期限是多久?法律快车小编下面将为你一一介绍!

  一、女工产假维权期限

  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

  (三)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什么是产假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产假的相关规定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这篇文章介绍了关于“女工产假维权期限”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女工产假维权期限,从分析可以得知,除此以外,还有产假的概念以及产假的相关法律规定。与此同时,对于产假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当事人不妨找一下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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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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