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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与分公司如何交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2 10:53:13 人浏览

导读:

总公司与分公司在进行缴纳税费过程当中,我们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汇总计算处理,对于我国的总公司在一般情况下面,可以根据所适用的税费规定来进行缴纳处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总公司与分公司如何交税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总公司与分公司在进行缴纳税费过程当中,我们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汇总计算处理,对于我国的总公司在一般情况下面,可以根据所适用的税费规定来进行缴纳处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总公司与分公司如何交税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如何交税

  集团分公司可以汇总交纳:是指对企业集团和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采取由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或总机构汇总所属成员企业集中缴纳所得税的一种税收征收办法。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也可以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分公司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若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未办理税务登记,则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汇总缴纳”,是指对企业集团和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采取由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或总机构汇总所属成员企业集中缴纳所得税的一种税收征收办法。采取这一方法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专业化协作的发展,企业集团跨地区、跨行业经营,一些成员企业在经营上难以独立核算或核算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对企业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二、总公司能否与分公司签合同

  总公司和分公司都是属于同一家,而双方要签订合同的话,一般都是属于公司内部的协商事宜,两者在进行签订的时候就要协商好里面的条款,确定这里面的条款是可以很好的保障各自的权益。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这一规定明确了两点,分公司可以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独立营业,具有独立缔约能力。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

  分公司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三、分公司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 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二) 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三) 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四) 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五) 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总公司与分公司如何交税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在进行处理过程当中,总公司与分公司在管理上面是一致的,但是是需要参考实际经营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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