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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密条款是否因解除而失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3 10:19:37 人浏览

导读:

有不少人认为员工离职之后,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也就失效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那么,合同保密条款是否因解除而失效?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不少人认为员工离职之后,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也就失效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那么,合同保密条款是否因解除而失效?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保密条款是否因解除而失效

  合同保密条款,即保密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商业秘密因为是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所以不管双方是否有明示的约定,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以后,均应当承担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如果违反了保密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因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用人单位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承担用人单位为调查此事件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二、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区别

  (一)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二)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侧重的不能 “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

  (三)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劳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负担重很多。

  (四)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二年。

  三、公务员应履行保密义务吗

  公务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四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七)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合同保密条款是否因解除而失效的相关知识,合同保密条款,即保密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商业秘密因为是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所以不管双方是否有明示的约定,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以后,均应当承担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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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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