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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6 11:42:39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的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也是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缴纳所得税的,那么个人独资企业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的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也是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缴纳所得税的,那么个人独资企业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个人独资企业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

  个人独资企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的规定,需要对投资经营者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对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

  征收计算方式有两种: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征收方式不同计算方式也不同.具体看一下附件.

  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二、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税率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不超过5000元的--------5%,0

  (二)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10%,250

  (三)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20%,1250

  (四)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4250

  (五)超过50000元的部分---------35%,6750

  三、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1、汇算清缴期限

  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投资者应当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投资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汇算清缴地点

  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

  3、投资者兴办两或以上企业时的汇算清缴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投资者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依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总额确定适用税率,以本企业的经营所得为基础,计算应缴税款,办理汇算清缴;

  (2)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但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5年后需要变更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的相关内容,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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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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