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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3 10:28:11 人浏览

导读:

在生活中不管是开公司还是开店,都是需要进行纳税的,任何个人和企业都是不能有漏税行为发生的,因此就需要我们办理税务登记,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在生活中不管是开公司还是开店,都是需要进行纳税的,任何个人和企业都是不能有漏税行为发生的,因此就需要我们办理税务登记,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证是指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也叫税务登记证件。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五)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六)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交税是一个国民必须要履行的职责,是不能推卸的责任。关于哪有情况下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小编这里已经给大家做了以上的概括。

  

  二、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或者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银行的账户证明;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有关的合同、协议以及章程;

  5、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三、税务登记证在哪里办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要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办税服务厅申办税务登记,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先从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后签字或盖章,连同其他证件、资料递送到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进行申报。税务机关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办理税务登记我们可以到税务机关进行咨询,也可以委托专利的公司来进行办理。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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