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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1 09:28:10 人浏览

导读:

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会涉及到很多的法律注意事项,对于职工本身因为患病导致不能够正常工作,用人单位也是需要进行一些相关处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患病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问题的解答,在这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会涉及到很多的法律注意事项,对于职工本身因为患病导致不能够正常工作,用人单位也是需要进行一些相关处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患病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问题的解答,在这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患病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

  如果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由于你已在单位工作了2年零10个月,单位应当按规定支付你3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除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至于报销医疗费用,单位只负责报销劳动合同解除前的医药费,解除后的则不负责。

  二、病假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法病假制度的规定中,在员工的病假期间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病假在劳动法规上称作“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根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根据两个因素来确定:一是本人的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二是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具体的医疗期长度如下:(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三、医疗期满病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的员工,除非员工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患病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员工因为自身缘故导致不能够胜任的情况下,我们肯定是需要根据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来进行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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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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