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公司的电工工作现在是,15年的合同是签订的关于制造工作,但是工厂的工作是充满了电工,今年公司的裁员要我在车间工作,我不同意,没有去新的职位,我在原职位正常工作,原职位不给出勤,是合理的吗?

更新时间:2020-03-04 14:00:27人浏览
问题描述:
2009年,公司的电工工作现在是,15年的合同是签订的关于制造工作,但是工厂的工作是充满了电工,今年公司的裁员要我在车间工作,我不同意,没有去新的职位,我在原职位正常工作,原职位不给出勤,是合理的吗?我该怎么办?2009年,公司的电工工作现在是,15年的合同是签订的关于制造工作,但是工厂的工作是充满了电工,今年公司的裁员要我在车间工作,我不同意,没有去新的职位,我在原职位正常工作,原职位不给出勤,是合理的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6158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用人单位面临生产经营困难的时候,可以申请裁员。裁员是集中的辞退员工,所以某些与个别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不在适用。同时由于裁员往往牵涉面较大,因此在程序上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公司裁员补偿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那么具体有哪些标准呢,找法网为你详细介绍。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以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裁员的应该给予补偿。  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下列的要求补偿: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裁员的相关知识:裁员的法定条件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有两个,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以实行经济性裁员:  一是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法定整顿期间”指的是企业为了恢复清偿债务的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行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的一种再建型破产制度。如企业经营不善,难以清偿到期债务,就可能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如企业只是遇到暂时的困难,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就可以恢复清偿能力,则企业可以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由法院宣布进入整顿期。在我国整顿由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负责主持。如整顿期限结束,企业仍不能清偿债务,则由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说明企业经营十分困难。  二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  裁员是集中的辞退员工,所以某些与个别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不在适用。同时由于裁员往往牵涉面较大,因此在程序上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2020-03-04 13:42:01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6411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一条第一款进行经济性裁员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一条规定的程序性要件和实体性要件,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0-03-04 13:48:25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7982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符合规定的裁员是合法的。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0-03-04 14:00:27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员工不胜任工作,单位可以任意调动岗位吗?
员工不胜任工作,单位可以任意调动岗位吗?
案情介绍:老姜九十年代就进入一家医疗器械公司工作并和工厂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一名生产车间的工人,老姜一直勤勤恳恳没出过差错。2007年11月老姜家楼上
劳动法动态
人浏览
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日(小时)产量定额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标准工作时间
标准工作时间
标准工作时间一般是每天工作最长工时为8小时,每周工作最长工时为40小时,具体要求如下:1、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
劳动法
次播放
岗位成才,在专利审查工作中体现人生价值
岗位成才,在专利审查工作中体现人生价值
岗位成才,在专利审查工作中体现人生价值——访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光电技术发明审查部部长崔伯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7个进行实质审查的部门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专利动态
人浏览
供电所班组长(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供电所班组长(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在领导和组织生产的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的指示,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对本班组人员的安全生产负责。2、加强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工作。落实班
班组安全管理
人浏览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或称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与否,分为三种情形:一、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按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员工不出差可以开除么
员工不出差可以开除么
如果出差是属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的职责,或者不愿意去的行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则员工不出差的,公司可以开除员
劳动法
人浏览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一条第一款进行经济性裁员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需提供你不能胜任现任工作的证据。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合同纠纷
人浏览
你好,建议你和商家协商处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三年超过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合同纠纷
人浏览
不同类型案件收费标准不同,看你是什么情况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合同纠纷的类型主要有三种。首先是因合同是否成立、生效而引起的合同纠纷,这涉及到合同是否满足法定或约定的生效条件。其次是因合同是否完全履行而引起的合同纠纷,这涉及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定金退还问题,具体操作因情况而异。若您作为给付方无故反悔,定金可能不退;若因对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可要求双倍退还。若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定金退还方式需协商确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合同纠纷
人浏览
针对房东反悔不履行售房约定的问题,具体操作如下:一,尝试与房东协商解决,要求其按约定双倍返还定金;二,若协商不成,可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准备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要看具体案件类型的哦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具体什么事情呢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