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班,在干活时眼睛受伤休息了五天。公司应该有没有误工费补贴?
更新时间:2019-06-22 09:11:03人浏览
问题描述: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已帮助10345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在工地受伤按有关规定赔偿进行赔偿:
当事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当事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019-06-22 08:46:44
咨询我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6507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工伤诉讼的程序:
伤愈后去做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了就可以向单位索赔。单位不给,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详细程序如下,这是比较复杂的程序,一般只需两三个程序就可以了
第一步,工伤认定程序(从工伤发生之日起,可能已耗时7个月)
1.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必须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假设职工是在受伤6个月后提出工伤申请)。
2.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部门可以根据情况依法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劳动部门受理了申请并在60日内作出了工伤认定结论,则案件可进入第七步程序(即对工伤认定不服的行政复议程序)。假如劳动劳动部门作出不受理的决定,那么案件就要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
第二步,工伤受理的行政诉讼程序(可能耗时6个月,如果出现发回重新审理的情形,可能增加耗时6个月)
1.劳动者对劳动部门不受理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劳动部门受理其工伤认定的申请。
2.我们假设职工在1个月后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一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
3.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行政诉讼二审的审判期限为2个月。
伤愈后去做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了就可以向单位索赔。单位不给,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详细程序如下,这是比较复杂的程序,一般只需两三个程序就可以了
第一步,工伤认定程序(从工伤发生之日起,可能已耗时7个月)
1.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必须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假设职工是在受伤6个月后提出工伤申请)。
2.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部门可以根据情况依法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劳动部门受理了申请并在60日内作出了工伤认定结论,则案件可进入第七步程序(即对工伤认定不服的行政复议程序)。假如劳动劳动部门作出不受理的决定,那么案件就要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
第二步,工伤受理的行政诉讼程序(可能耗时6个月,如果出现发回重新审理的情形,可能增加耗时6个月)
1.劳动者对劳动部门不受理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劳动部门受理其工伤认定的申请。
2.我们假设职工在1个月后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一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
3.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行政诉讼二审的审判期限为2个月。
2019-06-22 08:51:45
咨询我
一、劳动者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二、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
(四)、
(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1849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一、劳动者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二、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
(四)、
(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2019-06-22 09:11:0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工地工人摔伤了该找谁来赔偿
在建筑工地上工作的工人,经常发生建筑物砸伤的事情,员工受伤后,肯定会想着应该怎么要赔偿,那么工地工人摔伤了该找谁来赔偿?一般是由施工单位或者包工头负责的。下面法
工伤赔偿标准
人浏览
您好,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有误工费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地摔伤,谁来赔偿?
老吴是我市枞阳县农民,上有年迈体弱的父母双亲要赡养,下有在校上学的子女要抚养,家庭异常困苦,为了挣点外块接济家用,年过半百的他受雇于老乡杨某和老伴一起来到安庆某
工伤伤残赔偿
人浏览
为承包人干活时受伤能算工伤吗?
通常承包人与雇工的关系是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受伤的话当事人申请工伤会因为不属于劳动关系而不认定为工伤。但是当事人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来要求承包人
工伤认定
人浏览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地上受伤可以申请下列赔偿。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工地受伤按有关规定赔偿进行赔偿:当事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劳动者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二、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有的。伤的严重吗?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按工伤前工资给付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申请仲裁。
全部9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您是想仲裁对方吗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员工在宿舍猝死,处理方式因是否认定为工伤而异。若认定为工伤,则按《工伤保险条例》赔偿;若非工伤,可能需依据民事法律进行赔偿。选择处理方式时,需考虑员工死因、工作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依据合同约定处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仲裁开庭当天提交证据是被允许的。对于证据提交,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庭前提交和当庭提交。选择庭前提交可以确保仲裁庭有足够时间了解证据,而当庭提交则适用于紧急情况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
税法
人浏览
需要根据工龄等因素确定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您咨询的劳动问题可以帮您解答一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这种情况应该是可以的。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