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人摔伤了该找谁来赔偿
导读:
在建筑工地上工作的工人,经常发生建筑物砸伤的事情,员工受伤后,肯定会想着应该怎么要赔偿,那么工地工人摔伤了该找谁来赔偿?一般是由施工单位或者包工头负责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于2014年12月2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建筑项目是否完工,既不影响工伤认定,也不影响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意见》规定,对在参保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工伤、项目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的建筑业职工,其所在用人单位要继续保证其医疗救治和停工期间的法定待遇,待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依法享受参保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支付,也可根据其意愿一次性支付。针对建筑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特点,对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中难以按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可以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
1、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公司为农民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公司没有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公司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公司拒绝支付的,农民工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农民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4、以解除劳动关系为前提,补偿项目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工人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摔伤应当由聘请工人的包工头或者施工单位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因此,聘请工人的包工头以及聘请施工队的施工单位应该负主要责任,负责工伤职工的医疗费、交通费、食宿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伤残津贴费等。除了医疗期间的费用外,其他费用可以通过工伤鉴定后按鉴定结果处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工地工人摔伤了该找谁来赔偿”等相关法律知识。发生工伤事故后,首先一定要及时就医,然后再去申请工伤等级鉴定,确定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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