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合同,一个月后辞职了。但是我走了后问老板要工资,后面就不接,我该怎么办才能拿到工资呢?
更新时间:2019-04-27 10:44:34人浏览
问题描述: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1、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最长能主张11个月的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适用一年的诉讼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赔偿,不属于劳动报酬范畴,因此适用此一年的仲裁时效,即时效从主张权益之日起向前计算一年。
3、“补签”劳动合同,不能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双方劳动关系存续一定时间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劳动合同,将日期补签至实际用工之日的行为,已经构成双方间的“合意”,不能再请求二倍赔偿。
4、员工个人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是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所应承担的惩罚性法律责任,因此其适用前提条件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双方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同样不能再请求二倍赔偿。
已帮助17674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1、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最长能主张11个月的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适用一年的诉讼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赔偿,不属于劳动报酬范畴,因此适用此一年的仲裁时效,即时效从主张权益之日起向前计算一年。
3、“补签”劳动合同,不能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双方劳动关系存续一定时间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劳动合同,将日期补签至实际用工之日的行为,已经构成双方间的“合意”,不能再请求二倍赔偿。
4、员工个人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是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所应承担的惩罚性法律责任,因此其适用前提条件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双方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同样不能再请求二倍赔偿。
2019-04-27 10:32:14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6186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员工可按照以下方法辞职:
1、员工与公司协商一致辞职。并且,双方达成一致后,员工可以随时走人,不受三十日的时间限制。
2、员工与公司不协商或是协商不一致的,员工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且,不管公司是否同意辞职,只要按照这个方式通知后即可以辞职。
3、如果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员工人身安全,那么,员工可以不用协商,不用通知,立即提出辞职。
最后,没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时,除了顺利解除劳动合同外,因为公司违法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员工辞职时可以要求二倍工资赔偿。
2019-04-27 10:36:07
咨询我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9379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19-04-27 10:42:38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6215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合同法》司法解释三 第一条规定:
1、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
2、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3、对账确认单、债权确认函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1、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
2、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3、对账确认单、债权确认函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2019-04-27 10:44:34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辞职后被拖欠工资,如何让老板掏钱给你?
有单位是这样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了离职手续,说好三天之内把工资发到对方的工资卡上,但是为什么过了三天工资卡里的金额没有任何的动静。打电话找找单
工资
人浏览
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后老板不给工资属于用人单位非法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遭受交通事故,如果属于劳动者的责任的,劳动者需要依法承担,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欠薪,老板跑路!工资找谁要?
临近年底,劳动者期盼着年终奖、年底双薪等年终福利,但是有部分劳动者却被公司拖欠工资,甚至公司法人找不到,这个时候,劳动者该怎么要回工资?往下看:1三步骤维权1、
工资新知
人浏览
辞职后,工资该如何结算?
●事件:陈女士的儿子夏某,2005年10月23日到北京某家俱乐部工作。在未有任何书面约定的情况下商定俱乐部给夏某的工资为2500元/月,并要求其缴纳700元押金
辞职
人浏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最长能主张11个月的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未签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进行劳务派遣时,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是需要签订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依据《劳动合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 可以走劳动仲裁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合同纠纷
人浏览
你好,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向劳动局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全部7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租车押金不退的话,如果根据与对方签订的合约,没有任何不退押金的情形的话,可以去相关部门申请调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与对方调解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补签合同的常见处理方式包括重新协商签订、确认原口头协议有效性等。选择时需考虑合同重要性、双方信任度及法律后果。重新签订可明确权利义务,确认口头协议则便于快速解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培训机构不给退钱的,消费者首先应与培训机构协商,请求培训机构及时退款,就退款事项达成不一致,培训机构仍不愿意退款的,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对该培训机构进行投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实习都结束了,你需要实习合同的什么效力?实习合同有效,它证明你实习过,双方还签订了这一份合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法律分析:可以退。第一,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第二,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学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详细说一下吗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没有。请律师帮你好了。安徽达宁律师事务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需结合具体物业合同确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