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汽车维修行业。请问这条有法律效力吗?依据是啥?

更新时间:2019-01-09 00:05:31人浏览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咨询一下,我刚签了劳动合同,是汽车维修行业。但是合同中有一条写着合同中止后一年内不得从事或自营相关行业或竞争行业,请问这条有法律效力吗?依据是啥?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2566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同时该法第三十三条又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随着电子商务的日益发展,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数据电文以其快捷而方便的特性使得使得其应用越来越广泛,但发生商务纠纷后,如何分析看待其证据效力,部分商友认识上还存在一定误区,尚需结合具体法律事实来客观分析,并公正认定其证据效力。
  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可否作为有力证据使用,要结合双方合同是否有约定使用这一形式。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因此,电子邮件是否具有证据效力,尚需分析案件关联事实,并斟酌具体情况来依法认定.
2019-01-08 23:41:47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2620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019-01-08 23:49:01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768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你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1、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公司未为你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是违法的。
2、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的规定,即时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同时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1.5个月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3、不必担心公司损毁合同,因为如果公司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11个月的二倍的工资。
2019-01-08 23:59:08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9959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担保合同从属于主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是担保合同中约定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那么担保合同是有效的。是根据合同自治原则,约定优于法定。
如果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里分以下两种情况承担责任: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2019-01-09 00:05:31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什么是汽车融资租赁?
什么是汽车融资租赁?
汽车融资租赁:是指承租人根据其自身对汽车的需求,向具有融资租赁经营资格的出租人提出特定的车辆采购请求,由出租人为承租人购买指定车辆,并按《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将该
融资租赁合同知识
人浏览
在复印纸上印上的欠条的效力有三种情况:第一,如果债务人认可该复写纸上欠条的效力,那么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由约束力;第二,如果债务人不认可该复写纸上欠条的效力,并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2020年借条怎么写有法律效力
2020年借条怎么写有法律效力
借条需写明,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借款的金额和币种;还款的期限、方式、地点;利息的比率;以及违约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什么是共同海损?
什么是共同海损?
海运船舶在运输过程中遭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危险情况,船长为了解除共同危险,维护船舶继续航行,有意识地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作出某些特殊牺牲,因而导致船舶、货物和
共同海损
人浏览
什么是级别管辖?
什么是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有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都可以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但
民事诉讼级别管辖
人浏览
买卖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出卖人义务和买受人义务方面,具体如下:(一)出卖人义务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3、权利的瑕疵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网签有无法律效力
网签有无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网签合同已经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在没有法定无效等情形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
房地产
次播放
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同时该法第三十三条又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当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后,可以从4个方面审查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一、合同的主体即房屋的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咨询国土局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有法律效力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合同纠纷
人浏览
经过两年未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不再强制执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当汽车租赁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给钱引起合同纠纷时,处理方式有以下四种:一是用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这是最好的方式;二是用调解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三是用仲裁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三年超过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合同纠纷
人浏览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以选择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或要求继续履行。具体选择应根据合同情况、违约程度及自身需求决定,以最大化保护自身权益。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法律分析:可以退。第一,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第二,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学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合同纠纷
人浏览
一、网约车投诉归哪个部门1、网约车司机如果辱骂或是不文明用语伤害乘客,乘客可以到司机所属的公司网上服务平台投诉,也可以给相应监管部门投诉。网约司机服务态度差也是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你是咨询欠款纠纷吗
全部1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请问你是有什么法律问题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具体什么事情呢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