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质量保证书里面明确的是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窗。可能性大吗?如果开发商不退
A、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B、消费者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C、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D、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E、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专家提醒您要注意,一般情况下如果提请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诉讼。
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原因多由于开发商的手续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三、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四、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五、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六、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经济纠纷 。
七、存在合同欺诈等其他问题的。
(一)期房的定义
期房指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
(二)现房的定义
现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房屋的大产证的商品房,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立即可以办理入住并取得产权证。只有拥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称之为现房。
按国家销售“现房”的规定,只有已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才叫“现房”。这种现房销售不需要查看“五证”,而是要查看“五证”外的另外“两证”——“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签合同也不是必须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三)期房与现房的区别:
1、使用时间
期房,需要等待,由于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不仅仅取决于工程自身的因素,还要考虑资金、社会大环境、市政配套设施等等,所以明确工期后,还要再打个富裕。
现房,只要法律、购房款没问题,马上就可以搬进去,至少不耽误装修。
2、购房款
期房,有些项目有优惠,且让利幅度较大,尤其好楼盘。好楼盘由于市场认同度高,水涨船高,价格隔三岔五就爬上去一点,所以期房的价钱一般比现房较低。但首付压力与现房区别不大。
现房,价格到头了,优惠幅度极小。除非赶上烂尾房,含泪大甩卖。
3、质量控制
期房,在工地又可以进出自由的前提下,尤其在关键节点施工时可以参观的情况下,找个懂行的人,质量至少可以做到心里有数。
现房,虽然有很多方法、工具可以辅助检验质量,但大部分隐蔽工程都很难做到心中有数。
4、选择
期房,除非特热销的项目,一般在户型、楼层、具体位置方面,选择余地比较大。而且到底能不能选择到好房,还需要看消费者的眼光,参谋的水平,终究,大多数东西未成型,多算胜于少算。
现房,一是时间晚了,选择余地小了;二是所有的东西都摆在了明面上,不管水平高低,谁都能一眼看出哪套房更好,所以挑套中意房的几率就大大降低了。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