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时,与员工协商不成,那么,是否合理或者合法?
更新时间:2018-10-30 08:28:13人浏览
问题描述: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7209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这是相关法律的规定,也是对彼此权益的保护。对于劳动者来说,不想做了就要进行辞职,辞职是需要办理手续的,之后用人单位需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合同证明书范本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性别__,年龄__,身份证号______,住址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因______,根据《劳动法》规定,该职工自愿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发至__年__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
合同证明书范本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性别__,年龄__,身份证号______,住址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因______,根据《劳动法》规定,该职工自愿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发至__年__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
2018-10-30 08:17:05
咨询我
已帮助15194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您好,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不符合上述情况,则需按劳动法赔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不符合上述情况,则需按劳动法赔偿。
2018-10-30 08:24:45
咨询我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7915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岗位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故一般情况下的岗位变更应依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某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劳动者同意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或调换岗位。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发生事故或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二)因生产、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临时调动;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司法实践中,在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一般应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能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而在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劳动者工作岗位,且无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对具体工作岗位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应属于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 相关知识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 根据本法第十六条和第三条第款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在,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订立后,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生活和市场条件的不断变化,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难于全面履行,或者使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否则,在劳动合同与实际情况相脱节的情况下,若继续履行,由可能会对当事人的正当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本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删减,通过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重新进行调整和规定,使劳动合同适应变化发展了的新情况,从而保证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原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变更后的内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相关内容,新达成的变更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中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一)发生事故或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二)因生产、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临时调动;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司法实践中,在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一般应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能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而在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劳动者工作岗位,且无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对具体工作岗位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应属于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 相关知识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 根据本法第十六条和第三条第款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在,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订立后,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生活和市场条件的不断变化,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难于全面履行,或者使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否则,在劳动合同与实际情况相脱节的情况下,若继续履行,由可能会对当事人的正当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本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删减,通过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重新进行调整和规定,使劳动合同适应变化发展了的新情况,从而保证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原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变更后的内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相关内容,新达成的变更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中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2018-10-30 08:28:1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无故扣工资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的,所以大多数公司扣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这样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
[案例]马先生所在的某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公司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公司发给补休单,由公司安排补休或由员工本人在年度内申请补休。公司不
规章制度
人浏览
违背承诺,公司违反劳动法?
读者小张问:2008年7月我到现在的公司应聘,公司规定只要被正式录用,就给每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并保证每月15号发工资。至今,我已工作一年零三个月
劳动法动态
人浏览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没有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并不得于没有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你有每月发工资到工行存折本的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你是有利的证据,你可以让劳动监察大队处理,如果处理未果,可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建议人社局投诉
全部8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岗位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故一般情况下的岗位变更应依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某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劳动者同意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没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单位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如需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不合法,不能克扣员工的工资。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若劳动者劳动合同中的违约情况,有可能会被扣工资,扣工资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公司不改正社会保险登记的问题,将会面临以下后果: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急辞,只要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对于工地上受伤的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1)申请工伤认定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2)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向相关责任方索赔。选择处理方式时,需考虑证据充分性、赔偿可能性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
税法
人浏览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劳动者也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走民事诉讼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计算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要根据你工资来确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