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的劳动时间为12小时,我们要求公司缩短我们的劳动时间,只有开车的时间为劳动时间
更新时间:2018-10-04 18:34:47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是公交公司的司机,我们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我们每月工作二十四天,每天的劳动时间为12小时,我们要求公司缩短我们的劳动时间,他们却说,只有开车的时间为劳动时间,中途的不算.在中途虽有休息,可我们随时在待岗,走不开的.难道真如领导所说的吗?不算超时?恳请你的回答,万分感谢!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已帮助6543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主要有以下种: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要其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要其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2018-10-04 18:16:22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1081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超时加班不给加班费的,救济途径:
1、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举报;
2、以拖欠加班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上都需要主要保留有关加班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1、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举报;
2、以拖欠加班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上都需要主要保留有关加班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018-10-04 18:24:01
咨询我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5043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
劳动合同期限
当事人便建立了劳动关系,各自要依据自己的劳动行为来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
但是,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不可能无头无尾,成为永恒不变的关系,尤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流动是必然的。劳动关系可能是较长期限的,也可能是短暂的,到底要维系多久,必须通过一定的具体时间表现出来,这就产生了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期限,双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处于不确定状态,不利于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期限
当事人便建立了劳动关系,各自要依据自己的劳动行为来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
但是,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不可能无头无尾,成为永恒不变的关系,尤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流动是必然的。劳动关系可能是较长期限的,也可能是短暂的,到底要维系多久,必须通过一定的具体时间表现出来,这就产生了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期限,双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处于不确定状态,不利于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2018-10-04 18:34:47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标准工作时间,也叫标准工时工作制。标准工时工作制是我国现行工时制度的一种形式,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普遍实行的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工作制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雇佣合同可不强制劳动时间
代表袁敬华、丁玉华、赵步长等人认为,应该制定有别于《劳动法》的《雇佣法》,让更多农民工在灵活就业时得到更好保障。夏津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袁敬华代表在调研中发现,《
劳动法动态
人浏览
劳动调解和劳动仲裁相隔时间
核心内容:下文将会详细分析关于劳动调解与及在劳动仲裁之间需要间隔的时间,那么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呢?结合相关知识为您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人浏览
1、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辞退劳动者的,必须在试用期结束之前向劳动者提出。现试用期已经结束,只能认为用人单位已经认为你符合录用条件;再擅自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主要有以下种:(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超时加班不给加班费的,救济途径:1、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举报;2、以拖欠加班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上都需要主要保留有关加班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每月标准工时为20.83天(特殊工时除外),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单位给予加班费标准不同。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不是的,劳动时间即为你工作时间。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协商不成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怀孕期间公司不给交保险是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向社会保险征收机构举报,也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用人单位与职工劳动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院强制执行冻结你的工资卡,期限就是履行完法院裁决,工资卡就可以解冻,如果涉及严重违法,解冻就有可能是无期限。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建议与单位协商处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请问你工作多长时间呢?未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建议你与我进一步说明具体情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
税法
人浏览
有人有人单位应有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申报劳动者在一年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申报劳动者在一年之内,向当地社保局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律分析:退休前受过处分是会影响退休金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得知,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应当立案调查并按程序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及时申报工伤,做劳动能力鉴定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治疗终结后做伤残鉴定,可以不走保险直接起诉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