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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购房者可以退房

更新时间: 2021-08-20 18:08:2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买受人想要退房,通常的退房条件包括以下四种: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例如,开发商将未经验收合格,并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那么也有权予以退房。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例如,房屋存在渗漏、异响等,在合理期限内无法查明原因或经出卖人维修仍无法修复;

3、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4、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当中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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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征地拆迁、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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