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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其中一个子女不配合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 2023-12-20 18:11:41 0人浏览
房产过户其中一个子女不配合怎么办理
律师解答
房产过户其中一个子女不配合,其不属于产权人的,过户行为不受影响,其属于产权人的,过户行为无效,已经取得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按份共有人同意的除外。
当事人可以收回房权,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应当认定为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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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荣艳律师
主办律师
杨荣艳律师

河北-石家庄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公司企业、继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刑事案件、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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