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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12-14 17:09:26 0人浏览
重庆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重庆能够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应当是与国家标准保持一致的,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和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意外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的事故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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