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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要公司所在地吗

更新时间: 2022-11-27 19:07:48 0人浏览
仲裁要公司所在地吗
律师解答
属于普通仲裁的,当事人双方在仲裁协议中约定仲裁委员会,可以约定去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普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可以去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向两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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