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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如何起诉书

更新时间: 2022-12-20 17:34:04 0人浏览
拖欠工资如何起诉书
律师解答
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经过劳动仲裁程序,起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原告和被告基本信息(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已经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拖欠工资劳动争议案件经过以下仲裁程序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1、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论是否是终局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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