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房产纠纷> 保管期间产生的孳息归谁所有?

保管期间产生的孳息归谁所有?

更新时间: 2022-08-11 14:10:51 0人浏览
保管期间产生的孳息归谁所有?
律师解答
保管期间产生的孳息归寄存人所有。根据物权的一般原则,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外,孳息归原物的所有人所有。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并不享有保管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仍归寄存人享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条 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第九百零二条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