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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公司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更新时间: 2021-07-05 14:16:26 0人浏览
试用期内公司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试用期内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患病不能从事被安排的工作的;
3、不能胜任工作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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