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司法鉴定 > 司法鉴定机构 > 宁波市康宁医院司法鉴定所

宁波市康宁医院司法鉴定所

执业证号: 330208047 0574-26302582

基本信息

  • 机构负责人: 胡珍玉
  • 许可证号: 330208047
  • 颁证机关: 浙江省司法厅
  • 首次获准登记日期:2008-06-03 00:00:00
  • 社会信用代码:
  • 机构电话: 0574-26302582
  • 上一年案件量: 575
  • 司法机关委托案件量: 205
  • 机构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庄俞南路1号

业务范围

  • 法医精神病鉴定
  • 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机构简介

宁波市康宁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8年6月正式成立。目前经浙江省司法厅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人共12人,其中11人为高级职称;鉴定助理共3人,均为高级职称。本所主要承担了宁波市及周边地区的法医精神病学鉴定相关工作,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精神病鉴定(包括精神状态鉴定、法定能力鉴定、精神损伤程度鉴定、司法精神病因果关系鉴定)。2014年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又新增了精神障碍医学鉴定的业务项目。宁波市康宁医院司法鉴定所一直秉承“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工作宗旨,以严谨、科学的工作态度,热心、细致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及司法机关服务,同时全力致力于司法精神病鉴定事业的发展。

能力验证

序号 项目 时间 结果 证书
1
法医精神病学行为能力评定
2016-11-01 满意
法医精神病学行为能力评定
点击查看大图
2
法医精神病学行为能力评定
2017-11-01 满意
法医精神病学行为能力评定
点击查看大图
3
法医精神病学行为能力评定
2018-11-01 合格
法医精神病学行为能力评定
点击查看大图

地图导航

在线律师

24,998人

在线等待为您解答

  • 详细描述问题

  • 律师细致解答

  • 完美解决问题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