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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珍玉

胡珍玉

执业证号: 330208047001 司法鉴定人鉴定机构: 宁波市康宁医院司法鉴定所

基本信息

  • 姓名: 胡珍玉
  • 性别:
  • 年龄: 64
  • 从业年限: 16年
  • 执业证号: 330208047001
  • 执业证有效期: 2008-06-03 至2020-04-16
  • 上年度案件量: 17
  • 从业类型: 兼职
  • 学历: 本科
  • 职称: 正高级
  • 首次获准执业日期: 2008-06-03

执业类别

  • 法医精神病鉴定

个人简介

宁波市康宁医院司法鉴定所所长,司法鉴定人,主任医师,浙江省司法鉴定协会法医精神病鉴定专业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宁波市康宁医院院长,中华精神病学会儿童精神病学组委员,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儿童心理卫生专委会委员,浙江省心理卫生协会常务理事,浙江省精神病鉴定委员会委员,宁波市医学会副会长,宁波市医师协会副主委,宁波市心理卫生协会理事长,宁波市医学会精神病学分会主任委员,宁波大学医学院硕士生导师,宁波市临床特色重点专科“睡眠障碍(失眠症)”负责人。参加法医精神病鉴定工作二十多年,参与完成大量伤残、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具有丰富的鉴定工作经验。擅长各类精神疾病相关鉴定工作。尤其擅长儿童、青少年的心理、精神障碍的诊断与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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