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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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甘肃-武威-古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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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古浪县劳动人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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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从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1年,有丰富的调解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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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什么叫有效担保
答您好,您有什么法律问题咨询
2024-05-05 14:54:26
有4位律师解答 -
问北京坐标。我要跟老公结婚他名下有套房产,自愿赠予我一半。需要银行同意吗?
答您好,建议买卖或赠与
2024-05-05 14:49:06
有2位律师解答 -
问能报经侦大队刑侦大队告他们合同诈骗吗?能不能告他们团伙诈骗了。有哪位律师能帮帮我?
答合同诈骗这样报案: 1、直接向当地的派出所报案。 2、向公安局的网络警察大队报案。公安机关对于报案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2024-05-05 14:43:21
有3位律师解答 -
问我们家老公充错话费了,可是对方属于关机状态,客服也说没什么好办法。你有什么好的办法吗?
答你好,发生支付纠纷,可以先向支付公司的在线客服投诉,如果无法追回,建议保存相关证据,为之后走法律途径做准备
2024-05-05 14:42:32
有3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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