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物权 > 质权 > 动产质押都包括什么

动产质押都包括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3 14:52:11 人浏览

导读:

动产质押,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此时该动产转变为债权的担保,当债权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依法出卖该动产获得优先受偿。那么,动产质押都包括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可以有所帮助。

动产质押都包括什么

一、动产质押都包括什么

质押担保的范围,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即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主债权是指动产质押所担保的主债务合同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这里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孳息债权。

利息指实行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法律不予保护。

违约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当给付债权人的金额。

损害赔偿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应当赔偿的金额。

质物保管费用是指质权人占有质物,在保管质物期间所支出的费用。例如,对质物进行必要维护所需费用,对质物(如动物)进行饲养所支出的费用。

实现质权的费用是指实现质权时所需的一切费用。例如,质物估价的费用、质物拍卖费用等。

当事人约定质押担保范围的,可以小于法定担保范围,也可以不限于法定担保范围,只要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质权与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

二、动产质押的概念

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动产质押关系以质权人的动产质权为其内容,以出质人与质权认为其主题,以质物为其客体。

三、动产质权的特征

1、动产质权是一种担保物权;

2、动产质权的客体仅以动产为限;

3、动产质权人必须占有质物;

4、动产质权的内容在于留置质物,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质物的价值优先受偿。

以上就是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动产质押都包括什么”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动产质押的范围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