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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未登记能否主张确认所有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8 16:01:59 人浏览

导读:

签订合同后并不会及时的登记物权,签订的合同依旧有效,我国法律规定物权的变动一般是登记或者交付。那么,物权未登记能否主张确认所有权?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吗?接下来,关于物权未登记能否主张确认所有权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物权未登记能否主张确认所有权

  一、物权未登记能否主张确认所有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交付的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吗

  合同是个债权行为,登记是个物权行为,是否登记只是对物权的成立或者对抗善意第三人有影响,对合同效力是没有影响的。

  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生效,但是,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是否办理登记却没有必然联系。也就是说,没有办理登记的结果只是物权不发生变动,但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三、登记对抗主义的含义是什么

  所谓登记对抗主义,是指某些特殊动产,如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变动虽然不需要办理登记,但如果不登记,一旦发生纠纷,动产取得人的所有权就不能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所谓善意第三人,就是对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不知情的人,基于对卖方的信任而与卖方进行交易,如果发生纠纷,法律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就优先保护他的利益。

  在实行登记对抗主义的动产变动中,如果善意第三人先于买方与卖方办理了登记手续;

  那么法律就优先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买方虽然取得了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动产的物权,但这些动产依据法律最终归善意第三人所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物权未登记能否主张确认所有权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物权没有登记也是可以主张确认所有权的,一般是动产才可以这样操作,不动产的话一般是根据登记人是谁来确认所有权。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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