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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的所有权人是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3 13:47:36 人浏览

导读:

对于合法承包的土地,我们享有土地承包权,对于承包的土地可以进行占有、使用、收益。那么,承包土地的所有权人是谁?土地所有权人是谁?承包的土地被占了应该怎么补偿?接下来,关于承包土地的所有权人是谁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承包土地的所有权人是谁

  一、承包土地的所有权人是谁

  对于农民承包土地所有权归谁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土地不存在所有权问题,因为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并不是个人,承包权不能继承。

  二、土地所有权人是谁

  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统一和唯一的主体。《土地管理法》第8条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指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集体所有的土地主要是耕地及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还包括法律规定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土地。至于法律没有规定为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土地,则属于国家所有。

  三、承包的土地被占了应该怎么补偿

  承包的土地被占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承包土地的所有权人是谁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承包土地的所有权人是谁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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