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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不是可以取消居住权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0-28 15:32:09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一般不能取消居住权,离婚并不是居住权消灭的情形,离婚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产属于一方当事人的可以不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协商进行解决。

离婚后是不是可以取消居住权的

  一、离婚后是不是可以取消居住权的

  离婚后一般不能取消居住权,离婚并不是居住权消灭的情形,但如果离婚后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取消房屋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所以离婚并不是居住权消灭的情形,但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取消居住权。

  二、未离婚是否有居住权

  未离婚没有约定且未登记是没有居住权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三、居住权在哪登记

  设立居住权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法律快车提醒,居住权应当以双方订立合同的方式设立,并且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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