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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有哪些相关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0-13 17:26:09 人浏览

导读:

股权质押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办理的相关流程是由当事人先行就股权质押的相关事宜进行约定达成协议,再订立股权质押合同,最后到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最后发放资金。

股权质押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有哪些相关流程

  一、股权质押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有哪些相关流程

  股权质押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质押以公司外第三人设质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股权质押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1.双方商议股权质押的金额、利率、期限等相关事宜并达成协议;

  2.签订股权质押合同;

  3.到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4.出借方发放资金。

  二、股权质押后如何实现股权质权

  股权质押后可以通过折价、拍卖、变卖的方式实现股权质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股权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股权出质登记的性质和效力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属于政府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范畴。

  股权出质登记事项有三项,即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出质股权的数额。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事项,出质人和质权人是自然人的,是指其法定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姓名;出质人和质权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是指其登记证书或者合法成立证明上记载的名称,如企业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企业名称、事业单位登记证书上记载的事业单位名称等。

  法律快车提醒,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事项,是指公司营业执照上记载的公司名称。出质股权的数额事项,是指质权合同中记载的出质股权财产的数量。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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