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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孩子有居住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6 15:26:51 人浏览

导读:

夫妻离婚后对孩子的影响很大,对于只有一套房子的夫妻来说,如果分户,协商上明确只有一人享有房屋,孩子判决后跟随一方生活,就会涉及到谁有居住权的问题。那么,离婚了孩子有居住权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了孩子有居住权吗

一、离婚了孩子有居住权吗

有。民法典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而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所以夫妻离婚后,子女享有房屋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二、房屋赠与子女过户手续怎么办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三、居住权消灭的法律后果

1.房屋的返还。除因标的物灭失等原因而消灭外,居住权人在其居住权消灭时,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2.设置的取回。居住权人在其权利存续期间,为正常居住使用房屋,可在房屋内设置一些设施并对房屋进行装修。这些设置并非房屋的组成部分,居住权消灭时,居住权人对其仍有所有权,可将上述设施取回,但应恢复房屋的原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了孩子有居住权吗”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即便是在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也是亲子关系,需要继续履行义务,所以孩子是有居住权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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