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物权 > 留置权 > 有留置权的合同是哪些

有留置权的合同是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4 10:53:22 人浏览

导读:

不同的合同涉及的内容不同,其中作为债权相关的留置权,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约定有债权的合同,一方不履行合约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那么,什么是留置权?有留置权的合同是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留置权的合同是哪些

一、有留置权的合同是哪些

留置权在我国的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

2、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3、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

4、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

5、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

二、什么是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时,债权人便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便为留置财产。

三、留置权可以转让吗

留置权具有从属性,从属于债权而存在,因此可以随着债权的转让一起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五十三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有留置权的合同是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在合同中约定有留置权的,如果一方未履行合同中的事项,另一方就有行使留置权的权利,而且留置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是可以转让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