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物权 > 占有 > 不适法的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

不适法的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1 17:46:54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实践中,按照无因管理的情况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行为,权利的行使予以保护起来。那么,不适法的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不适法的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

  一、不适法的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

  不适法无因管理,因其所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或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虽然出于为他人管理事务,但不当干预他人的事务,为保护本人的利益,其管理行为为侵权行为,不能阻却管理行为的违法性,管理人与本人之间产生侵权之债或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关系,管理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管理人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而为事务之管理者,对于因其管理所生之损害,虽无过失,亦应负赔偿之责。管理人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或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管理他人事务,承担无过失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对不适法的无因管理有着较为清楚的认识,可以更好的维护我们自身的利益。并且,在《民法典》出台后对于无因管理的相关规定有所整合和修改,我们应该及时对其进行了解。比如不适法无因管理的类型、要件和法律效力等,这些都是有利于我们维护自身利益的。

  二、无因管理的法律后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人的管理行为合法。

  无因管理虽然没有合法的依据,但该行为阻却违法性。这是因为虽然无因管理是管理人没有法律上的义务而管理他人的事务,但是目的是为了他人的利益,符合社会公序良俗,从而阻却了违法性。因此,基于无因管理的“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这一点,无因管理是合法的,其产生的债权也受到法律保护。

  (二)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无因管理的一个最重要法律后果是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管理人因管理受益人的事务而遭受财产或人身损失,受益人应当补偿管理人的损失,因此在管理人和受益人之间形成了债务关系,也就是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这些:

  1、因管理中的管理人享有费用偿还请求权。管理人因其无因管理行为而付出了一定的费用,如保管费用、维修费用,这些费用本来应该是受益人付出的,故而管理人享有向受益人主张费用偿还的请求权。

  2、理人的给付义务。管理人在进行无因管理之时,应当遵循谨慎义务,实施适当管理行为,同时负有及时通知被管理人的义务。

  3、理人的损害赔偿义务。在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因自己没有谨慎管理,从而造成被管理人的财产损失的,应付损害赔偿义务。

  三、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

  (一)无因管理的主体包括管理人与本人,区别于其他一般民事主体。一般民事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无因管理的主体则无此限制,只要能从事一定的事实行为即可。任何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都可成为无因管理的民事主体,即只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均可成为无因管理的主体。

  (二)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无因管理为一种法律事实,是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上的原因,基于无因管理产生的无因管理之债是法定之债,此债的关系的内容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非当事人约定的。无因管理属于法律事实中与人的意志有关的人的行为事实,无因管理事实的构成以事务管理的承担为准。无因管理属于事实行为,但无因所管理的事务,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

  (三)管理人没有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对于本人须无法律上的义务,既没有法定的义务,也没有约定的义务。管理人依约对于本人负有义务时不能成立无因管理。管理人对于本人依法负有义务时也不能成立无因管理。这是无因管理的最基本特征。

  (四)管理人为他人管理事务。管理人在进行管理时,其管理的对象是他人的事务,目的是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

  (五)补偿性。管理人对本人的请求权仅限于必要的管理费用支出的补偿,而没有报酬请求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适法的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对于无因管理的情况,需要对于权利进行保障作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