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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屋确权证能代持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30 09:02:17 人浏览

导读:

诉讼程序当中,我们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那么,我国房屋确权证能代持吗?农村房屋确权之后可以更改户主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国房屋确权证能代持吗

  一、我国房屋确权证能代持吗

  我国房屋确权证是可以代持的,但是需要房屋所有权人和房产证代持人签订一个《代持协议》在我国,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以特定的方式予以公示方能产生 法律效力,即我国推行以不动产物权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 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条款所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主要指以下三种情形:

  (一)是该条第二款所规定的,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至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一些特殊情形,即非依法律行为而发生的物权变动的情形:

  其一,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其二,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其三,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和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

  (三)是考虑到现行法律的规定以及农村不动产登记的现状,并没有对农村不动 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一概规定必须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由此可见 ,城市不动产所有权的变动方式有两种:一是依法登记,二是通过法律文书、征收决定 、继承、遗赠、合法建造等方式变动不动产所有权。

  1、该类诉讼的提起时间点应早于相应离婚诉讼的提起;

  2、若无法取得具备各方签章的《代持协议》,则宁可主张代持行为是口头约定,也不宜事后补签或伪造;

  3、出资款的银行流水、资金走向应向法院完备提供;

  4、诉讼请求的提起应符合法律。

  二、农村房屋确权之后可以更改户主吗

  可以更改。农村土地确权后,如果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或者土地承包方的户主、代表人发生权改变,是可以到登记机构申请进行变更登记的;只要咱农民的家庭成员无异议就可以。只要咱农民的家庭成员无异议就可以。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的书面请求;

  (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

  三、产权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买房人即使交了房款,办了入住手续,但从法律意义讲,房子还是不属于买房者所有。《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力的惟一合法凭证。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相关法律知识:

  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一)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二)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三)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四)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我国房屋确权证能代持吗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知道房屋确权后一般是可以代持的,但是要注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好各自的权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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